2008内蒙古本三批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事宜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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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: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 2008-7-28 9:16: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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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将本科三批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 一、网上填报志愿条件 普通文理科在本科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线下50分,即普通文科总分在397分(含)以上,普通理科总分在378分(含)以上,且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可参加本次网报志愿。(注:部分本科二批剩余计划将随本科三批一并征集志愿) 本人申请放弃填报志愿的,或在重新审核考生身份过程中确定为“高考移民”及未提交有效证件的考生,均不能填报志愿。 二、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及公开的信息 1、7月28日开始网上填报志愿。 2、实行全程“实时在线网报志愿”,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后,直到本人所属分数段结束前,都可以查看自己的动态排名,以及和自己分数相同的考生人数(含本人)。 3、7月28日8时,第一次发布网报志愿阶段性统计信息,以后每隔一到两个小时发布一次网报志愿阶段统计信息。统计信息包括:按科类分院校计划数、当前已报考人数、1:1预计出档最低分;点击该院校名称,可以看到各专业的计划数、预计投档线上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及预计1:1录取最低分;点击报考人数显示所有报考该校考生情况。 4、7月28日10时后,未填报志愿的考生将不能在网上填报志愿;已填报志愿的考生只允许修改志愿,不得删除志愿。 5、分两段结束网报志愿: 7月28日11时:460分以上(含460分)的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; 7月28日12时:460分以下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。本科三批第二次网报志愿全部结束。 三、网上填报志愿程序 1、本次网报志愿招生计划将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“网上填报志愿专栏”公布;院校招生章程见《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增刊2008年招生章程》。 2、按准考证上打印的网址填报志愿,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中的动态排名。 3、按准考证上打印的“网上填报志愿专栏”网址,查看网报志愿阶段性统计信息,根据本人情况及院校专业要求、录取规则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。从网报志愿开始到本分数段结束前,考生要经常查询统计信息,并可以不断修改志愿,直到满意为止。 4、考生网报志愿后,可自愿到所在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打印《志愿确认表》,截止时间7月28日12时。 5、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,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立即统计数据,公布网报志愿最后统计结果并立即投档。 四、网上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、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,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。 2、网上填报志愿期间,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。凡是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已被录取但未到学校报到的考生,其信息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。 3、提倡所有在校生在学校填报志愿,社会考生在旗县区招生办设置的考生服务中心填报志愿。 4、准备补习的学生要到旗县区招办办理不再网报志愿的申请,以防止由于密码泄漏等原因让他人非法填报志愿录取。 5、网上填报志愿期间,旗县区招生办值班受理考生咨询,发现情况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。 6、为确保考生信息安全,提醒考生在7月28日网报志愿之前登录修改本人密码,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,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他人。 7、未尽事宜按《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》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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